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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警方通報校內(nèi)學生傷人案公布了調查結果,此事讓人后怕!
讓我想到兩個問題,一方面是疫情后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問題,一方面必須把一些存在嚴重違法犯罪行為的青少年送到矯正學校,絕不能放任這些嚴重違法犯罪的青少年存在于普通學校就學了。北京今天通報了一起讓人震驚的案件:15日一位16歲的學生張某在上課期間毆打一位女同學,并先后打傷前來勸阻的兩位老師。更讓我們震驚的是,頭一天,這位同學就毆打其母親致昏迷,并在當晚涉嫌殺害了兩個鄰居。
這個案例很極端,據(jù)說有特殊的原因,提醒我們需要重視兩個問題。第一,必須重視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問題,尤其是3年疫情,對我們所有人都造成了內(nèi)傷,我們?nèi)绾稳ク焸?/strong>普通人,包括父母是沒有這方面能力的,怎么辦?這個問題將長期存在。
第二, 雖然與此事沒有直接關系,但本能想起一個后怕的問題:把存在行為嚴重偏差的孩子留在常規(guī)的學校就學,等于把同學與老師置于危險的境地。日前曾經(jīng)看到一段視頻,老師批評一個同學,于是這位同學占據(jù)了講臺,辱罵老師,威脅同學,基本的教學秩序根本無法維持。我們可以想象,這樣的少年存在于校園,同學與老師是什么狀態(tài)?戰(zhàn)戰(zhàn)兢兢,同學與老師基本都應該是敢怒而不敢言。
目前因為各種保護,我們是不能開除學生的,我們也不會對出現(xiàn)嚴重違法犯罪的同學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,往往只是口頭批評,然后繼續(xù)回到學校就學。此事的發(fā)生提醒我們,必須對一些存在嚴重行為偏差,尤其是存在違法犯罪,惡意犯罪的青少年至少應該轉移至特殊學校進行矯正,不宜,也不能再過度強調保護,讓這些存在嚴重偏差,甚至嚴重犯罪的孩子繼續(xù)留在普通的學校里,否則就影響的不僅僅是正常教學秩序,而是師生基本的生命安全了。
除了轉送特殊專門矯正學校外,我們還需要適當調整對老師的管理規(guī)定,鼓勵支持老師對學生進行必要的管教與懲戒,尤其是對一些問題少年。目前對老師的要求實在太高了,往往是以教育家的標準要求普通老師,雖然賦予了老師一定的懲戒權,但因為規(guī)定的理想化,導致懲戒往往意味著體罰,被投訴,在實踐中導致老師放棄了對學生的必要管教,懲戒,客觀上也縱容了這類同學的形成。家長不管,管不了,老師再不管就真成放縱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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